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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5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顺利完成香港爱德基金会设立的“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凡属国家计划招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一年级女大学生。

    如基金会有要求,将按基金会的要求限定具体资助学院及专业。

    二、资助金额及名额

    “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资助金额:5000/·人,资助名额16名(根据“实施细则”按1:1.2下拨名额,共计下拨推荐名额19个)。

    三、推荐名额

    学院

    推荐名额

    学院

    推荐名额

    文学院

    1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1

    音乐学院

    1

    教育科学学院

    1

    美术学院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1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1

    体育学院

    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1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1

    法学院

    1

    生命科学学院

    1

    国际旅游与文化学院

    1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1

    历史与政治学院

    1

    职业技术学院

    1

    国际教育学院

    1

    共计

    19

    四、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和材料清单

    1.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于1015日中午12点前报送材料。

    2.报送材料清单

    1)《爱德基金会“女子升大计划”学生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加盖学院院章)。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报材料审核后报捐赠方最终审定。

    3.材料报送地点

    1)宝山校区学院

    请将材料报送到贷款科(原行政楼一楼宣传部办公室)。

    2)花溪校区

    请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奖助学管理科(行政楼西楼115室)。

    五、工作要求

         由于“女子升大计划”助学金资助力度很大,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大学女子升大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评选,让宝贵的助学资源用在最需要帮助的贫困学生身上。

    六、温馨提示
        因资助方将在1024日对我校候选学生进行审定,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进行评选,有下列情况,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名额,不再进行补报,资助名额将另行安排:

    1.学院上报的候选学生明显不符合参评条件要求的;

    2.未按我中心报送时间要求报送材料的。

    联系人:袁松、常山羊、汪燕;联系电话:83227049

     

    附件 1.贵州师范大学女子升大计划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爱德基金会“女子升大计划”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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