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学生党员管理,促进我院“双学”小组工作健康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须知〉等文件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学院各班级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学生党建中心的指导下成立“双学”小组。
二、 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学生党员,必须参加“双学”小组活动,鼓励其他同学积极参加。
三、 辅导员(班主任)任“双学”小组指导教师,班级党支部(团支部)书记任“双学”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班“双学”小组活动。
四、 “双学”小组实行动态管理,对拒绝参加“双学”小组活动的成员,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学院党总支、党支部应取消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资格,学生党员应给予纪律处分。
五、 “双学”小组活动内容要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每学期期初由学院党总支下发“双学”小组学习内容指导意见,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党支部(团支部)书记组织实施。
六、 “双学”小组活动可以采取集中学习、自学、讨论、参观、看电影、微党课等多种形式,要积极运用网络、多媒体等大学生喜闻乐见的载体,深入班级、宿舍,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七、 “双学”小组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三次,每次活动结束后由负责人将活动总结交学院学生党建中心。学期结束,学生党建中心做好统计工作,未完成的“双学”小组,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