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立德·铭责”师德师风警示教育(二)的通知》校师通字[2021]18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021年6月1日下午14点在学院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了“立德·铭责”师德师风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由郑环主持。
警示教育会上,学院党委书记郑环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了学校的文件精神,并引导广大教职工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的要求,提醒教职工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坚守行为底线,始终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四有”“三者”好老师,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做贡献。
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我院深入宣传了“崇德明理、治学育才”的师道,“爱国奉献、敬业自强”的大学精神,“慎思笃行、博学致新”的校训和“教师宣言”,深入学习《贵州师范大学教师师德行为规范》《贵州师范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通过思想教育、道德规范、风尚引导、文化溽染,引导老师们做好学生的“品行之师”与“学问之师”,将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
此外,我院历来重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自2021年以来,我院师德师风总体情况良好,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明令禁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