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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0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17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经过我中心的积极争取,应善良福利基金会与我校签订了2020年《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捐资(大学生)助学金意向书》。为更好的开展2020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属国家计划招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2020级新生。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师范生优先考虑。

    二、资助名额及金额

    1.资助名额:40名(名额见附件1)。

    2.资助金额:每人每年3500元,资助时间为4年。

    三、评选依据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贵州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见附件2)开展评选工作。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材料报送清单

    (1)个人申请书(不少于1000字)一份(手写);

    (2)《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

    (3)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一份),如提交其它证明材料,材料是复印件的,复印件上需加盖学院公章,并写明与原件相符;

    (4)《贵州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汇总表》(附件4),含电子档;

    (5)学院公示。

    2.材料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11月27日下午16:00前上报材料。

    3.材料报送地点

    (1)宝山校区

    请将材料报送宝山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2)花溪校区

    请将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助学管理科(行政楼西楼115室)。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2.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并认真审查候选学生材料,务必保证候选学生符合《条例》要求,上报材料信息完整正确。

    3.各学院评选结果须经班级、院级两级公示,各级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应公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851-83227049),自觉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

    六、温馨提示

    因资助方对评审工作有严格的评选条件及时间要求,且资助金额高、资助时间长,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评选,有下列情况,将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名额,不再进行补报,资助名额将另行安排:

    1.学院上报的候选学生明显不符合参评条件要求的;

    2.未按报送时间要求报送材料的。

    联系人:袁松、周兰;联系电话:83227049。

    附件:

    1.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

    2.贵州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工作条例(试行);

    3.贵州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汇总表;

    4.2020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地址:(宝山校区) 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邮编:550001 (花溪校区) 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邮编:550025   电话:0851—8322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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