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签订的《捐资(大学生)助学金协议书》,获得应善良助学金资助的同学,须向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汇报学习情况,但是,由于原省侨办负责项目工作人员变更、省级机构改革及相关工作交接等原因,我校的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项目因无法签订捐赠协议从2018年起受到了影响,后经多次协商和努力,2020年春季学期应善良助学金项目重新启动,但是随着新冠疫情爆发,签字和报送鉴定表等工作又全部展缓了,在与基金会协商后,我校要补充提交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在接到本通知后,将以下材料报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名单见附件1),材料清单如下:
(一)2017级提交材料清单
2019至2021学年《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附件2)纸质材料(共计3个学期,每学期1份,合计3份鉴定表)。
(二)2018级提交材料清单
2019至2021学年《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附件2)纸质材料(共计3个学期,每学期1份,合计3份鉴定表)。
(三)2019级提交材料清单
2019至2021学年《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附件2)纸质材料(共计3个学期,每学期1份,合计3份鉴定表)。
(四)2020级提交材料清单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附件2)纸质材料(共1份)。
二、报送地点及时间
请各学院在4月27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宝山校区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宝山校区综合办公室;花溪校区报送至行政西楼奖助学管理科(115号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名单
2.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