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建学院学生党员联系新生宿舍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我院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对学生宿舍的管理,决定在我院学生党员中实施党员联系新生宿舍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 建立党员联系新生宿舍制度的意义
(一)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日常的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使每个学生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学生党员的党性和开展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克服学生党员在入党前后表现有所差异的状况。
(三)逐步建立一套科学、实用、有效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机制。
(四)使学生党员更好地发挥其作为普通大学生与党组织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党组织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大学生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信息。
(五)明确每个学生党员的义务和责任,督促其进行自我监督,有利于提高学生党员的素质。
二、 党员联系新生宿舍制度的办法和要求
(一)在学院党委的指导和监督下,学生党员工作站按照学院要求给每个新生宿舍指定1名学生党员作为联系人。
(二)学生党员有义务做好所联系宿舍中的申请入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考察和记录工作。
(三)学生党员有责任做好所联系宿舍所有学生基本情况的了解工作并及时向党员工作站反馈。
(四)各党支部根据支部人员发展情况及时对党员联系宿舍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五)学生党员一个月至少去所联系的学生宿舍二次,详细了解有关信息,一个月至少与所联系宿舍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谈一次话。如遇到非常时期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尽力配合党组织做好工作。
(六)学生党员去所联系的学生宿舍,对了解到的情况和所做的工作都要进行书面记录,记录本按照要求定期向党员工作站站务委员会反馈。党员工作站站务委员会不定期抽查学生党员联系学生宿舍的记录本。
(七)学生党员要及时处理在联系学生宿舍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遇到特殊情况或无法处理的问题,及时向党员工作站上报。
(八)学生党员要善于学习并做好所联系宿舍的学生工作,可以开展一些适当的活动以帮助、指导同学完成学业,适应大学生活。
(九)每学期末,每位学生党员要向党员工作站提交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学生状况调查报告,以从不同侧面反映学生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十)对党员所联系的宿舍出现的各种违纪、违规问题,党员要事先向辅导员通报相关情况;对于事先未通报的但后果严重的,第一次责令其在所在支部生活会上检讨,第二次及以上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十一)党员联系宿舍的情况奖纳入综合测评、党员考核和毕业鉴定评语中。
三、 学生党员联系学生宿舍制度的工作安排
本制度在院党委指导下,学生党员工作站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
学院每一位学生党员应自觉认真落实并履行好学生党员联系学生宿舍制度,为党增光,为党旗增辉,为广大同学服务。
材料与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